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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湖县原有意思二店(东方御花园冠华路店)、原有意思三店(向阳路书店西巷8-3号店)因违反加盟合约于2015年8月依合约约定解除其加盟资格;并立即停止使用“有意思”相关商标、特许标识及其它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并注销与前述商标相关之工商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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